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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醫事放射師公會更新執業執照需知及附件

  1. 醫事放射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並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
  2. 填寫資料內容:

    填寫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申請書本會網站可下載。

  3.  

    所需之證件:

    1、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一份。

    2原領衛生局執業執照正本

    3、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

    4、最近三個月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5、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6、完成第八條第一項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醫事放射師有效期限內120積分)。

    7、委託他人代辦手續者,需附委託書並簽名蓋章。

     

檔案下載

6年換照需知.docx
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