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及活動公告

【放射全聯會】2018年第18次國際學術研討會徵稿至107年8月31日止

 

本活動符合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第四章研究教學與成果──4.3.3其他醫事人員研究執行與成果良好」:(2)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營養、呼吸治療、臨床心理等職類專任人員:過去5年內曾以醫院名義發表論文之人數佔全院該職類專任人員總人數比例需達10%,且至少需有1人發表論文;惟若專任臨床心理師未達5人(含)者,可不受至少需有1人發表論文之限制。

前項之「論文」包含發表於經同儕審查(peer review)之學術性期刊之論文、於國內外研討會或相關學術性會議發表之口頭報告或壁報。所稱「國內外研討會或相關學術性會議」,其活動性質符合研討會或學術性可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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