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醫事放射師公會
參加國際會議及發表論文之經費輔助辦法
108.03.09 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
108.06.20 第七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修訂
108.07.01 公告施行
一、主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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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優秀會員代表本會參與國際性放射科學會議或交流活動以及提升放射師參與國際性放射科學之學術研討,發表優質論文,給予肯定與支持,訂定輔助辦法以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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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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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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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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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外國際學術論文發表之獎勵,得可申請輔助金
新臺幣10000元(每年限額 2名)。
2.國內國際學術論文口頭發表之獎勵,得可申請輔助金
新臺幣元1000元(每年限額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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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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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輔助金皆以書面申請 (未依規定申請者無效)。
2.凡申請該項之輔助金,則必須以本會及服務單位名義參加。
3.申請期限訂為該活動一年內止,逾期概不受理。
4.申請時需出具參加證明或發表論文之相關文件。
5.國際學術論文發表如申請名額已滿,審核先後順序為:
國際性雜誌論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口頭論文報告、
壁報發表;且該年度每人以申請一次為限。
6.茲領輔助金者,得於會員代表大會發表論文或心得報告。
7.符合前六項者,輔助金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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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辦法由第七屆理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並編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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