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本章程依人團法及醫事放射師法令訂定之。
第 二 條:本公會定名為南投縣醫事放射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三 條:本會以南投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會址設於南投縣。倘鄰近縣市
            無醫事放射師公會之醫事放射師,可同意合併加入本會為會員。
第 四 條:本會以團結本縣醫事放射師,增進專業知能,共謀放射技術事業發
            展力行社會服務,維護會員權益、提升地位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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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醫事放射師公會章程_4165213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