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函(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重要訊息)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8月26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說明:
有關發布令影本、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敬請會員詳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