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文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並自111年2月7日生效。
參考網站:
衛生福利部網站_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_紓困補償措施頁面
https://covid19.mohw.gov.tw/ch/mp-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