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大家好:
今年公會章程組織章程修正如下
第二十九條 本會理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
時會議(若於防疫期間,政府公告暫停集會;將改以視訊方式辦理,理、監事會議)。
理事會議由理事長擔任主席;監事會議由常務監事擔任主席。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
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三十八條 結婚禮金:會員結婚可憑相關文件申請禮金 1200 元,夫妻皆為會員可同時申請,本條款
每位會員僅核發一次。
喪儀奠金:會員本人、配偶及本人直系親屬(上及下一層級)憑相關文件奠儀金額 1100元,
夫妻皆為會員可同時申請,可由親屬提出申請、具領,
具領親屬順位: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