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轉知-原能會公告】為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原應於109年度辦理輻射防護認可證書、輻射安全證書、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或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證書屆期換發者,如因無法取得足夠之繼續教育積分辦理證書更新者,得延至110年3月31日前提出換發申請

►►► 請各會員詳細參閱下方活動內容 ►►►

原能會公告

主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原應於109年度辦理輻射防護認可證書、輻射安全證書、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或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證書屆期換發者,如因無法取得足夠之繼續教育積分辦理證書更新者,得延至110年3月31日前提出換發申請,原證書效期展延至本會准予換發之日為止 。

 

§§§ 相關連結和公文如下,請自行點選參閱!!!

§§§ 若有此公告未提及或相關之問題‚請自行洽原能會詢問!!!

 

前往連結

檔案下載

原能會展延換照時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