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節資深、傑出醫事放射師(士)推薦提名要點
94 年7 月15 日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2 屆第6 次理監事聯席會訂定
97 年8 月16 日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3 屆第5 次理監事聯席會暨97 年度第2 次全國醫事放射師公會理事長聯席會議修訂
99 年5 月1 日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3 屆第12 次理監事聯席會修訂
一、目的:1895 年11 月8 日侖琴博士發現X-射線,為紀念侖琴博士對人類的貢獻,世界各國將11 月8 日定為放射師的日子;本會為提昇醫事放射專業形象,期許透過這樣共襄盛舉的活動拉近會員彼此的距離,並表揚對會務推展熱心有功人員,以凝聚醫事放射師的向心力與團結進步。
二、傑出醫事放射師(士)推薦準則
(一)由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全國各縣市醫事放射師公會提報,各縣市醫事放射師公會以所屬之會員人數100 名推薦1 位為準,該公會會員人數未滿100 名者,得推薦1 位。
(二)每年度最多表揚3 名,若當年度皆無資格符合者,則從缺。
(三)推薦人選須符合以下傑出事項之一。(1)為公會會員,致力推動醫事放射師法通過,竭盡心力使本業界得以正名者。(2)為公會會員,竭盡心力鞏固及拓展本業界執業範疇卓有貢獻者。(3)為公會會員,積極參與本團體會務推展卓有貢獻及提攜後輩卓有聲譽者。(4)為公會會員,參與本團體有關之國際組織或機構卓越貢獻與地位者。(5)為公會會員,遇重大之醫療災難仍堅守崗位,事蹟足堪表率者。(6)為公會會員,投入社會公益卓越貢獻足堪表揚者。
三、資深醫事放射師(士)提名準則
(1)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50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2)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45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3)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40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4)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35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5)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30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6)截至2010 年11 月6 日止服務年資滿25 年(含)之資深醫事放射師(士)。
(7)資深醫事放射師(士)之提名由全聯會及全國各縣市醫事放射師公會提報,不限名額,凡符提名資格者皆可接受表揚。
四、推薦日期:每年6 月1 日至2010 年8 月31 日止,請將推薦表郵寄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收(台北市10356 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35 號6 樓之1)。
五、審查方式:各單位提報後由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關委員會初審,經該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呈報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會確核。
六、獎勵方式:獎金及表揚狀
七、表揚日期:每年本會舉辦醫事放射師節慶祝大會時表揚,每年11 月份的第一週。
推薦表在附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