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

【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41229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95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51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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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9-正本-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健保給付及支付部分診療項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