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

【衛生福利部】106年5月10日預告「醫事放射師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為醫療法所稱教學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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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106年5月10日預告「醫事放射師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

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為醫療法所稱教學醫院

 

任何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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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6年6月2日前惠覆至全聯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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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10-正本-衛福部-定義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pdf
附件1-草案總說明.pdf
附件2-衛福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