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

【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於106年5月1日起生效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4月18日以衛授國字第106140031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一份,請至DOWNLOAD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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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8-衛福部-發布生效-醫事機構預防保健注意事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