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4年12月24日以部授疾字第104010117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謹檢陳前揭本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詳見附表。
檢附函及修改條文對照表,請至DOWNLOAD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