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士)繼續教育課程講師學歷經歷資料表
2009-06-11
繼續教育積分審查委員會
擔任醫事放射師(士)繼續教育之授課者資格 大學畢業工作滿五年,專科畢業工作滿六年。(現職師二級醫事放射師或具備師二級醫事放射師任用資格以上之人員) 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員須為現職相當師二級醫事人員職務或資格以上人員。 目前從事放射相關業務研究發展,其級職為國內、外大專講師、助理研究員、技士或助理工程師等以上,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曾從事相關學術研究工作或專業工作五年以上者。 (3)國內、外專科畢業,曾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或相關專業工作六年以上。 執行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業務十年以上。 經本會認定之聲望卓著傑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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