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醫事放射期刊》創刊號通訊繼續教育2點已上傳至行政院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請會員登入行政院衛生署「公共衛生資訊入口網」〈https://this-portal.doh.gov.tw/index.do〉查詢。
為避免醫事人員奔波勞頓提供學員獲取繼續教育學分的方式有多種並非皆需以實體活動參與依醫事放射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參加以下方式之學分皆可被採認請會員多方利用! 1.學術研討會2.網路繼續教育3.雜誌通訊課程
醫事放射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百五十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前項第三款、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十五點,超過十五點以十五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